中美关系
以乙肝歧视第一案为例: 1. 原告张先著的主诉由是乙肝歧视侵权,但法院判决却无顾原告诉由而言他,选择以主要证据不足为由,判定被告撤销拒不录用张先著的行政决定---原告胜诉了,但其要求法院对乙肝歧视做出违法确认的诉求却被法院巧妙地回避了。
二、预算目标设计中公共性理念之融入公共财政作为一种预算理念,需要在预算制度的目标设计中得以明确体现,并以此为指导,促使相关具体制度尤其是预算收支制度的不断完善。一方面,我国的财政支出除了要弥补市场的固有缺陷、提供市场无法提供的公共产品外,还要针对市场的发育程度,有针对性地发挥政府的积极引导作用,促使市场体系尽快完善。
具体到立法技术上,笔者建议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中明确设立专门的调入政府一般财政及社保基金项目。以三农问题为例,近年来我国财政对农村、农民、农业的投入虽然有些增长,但仍显不足。这样可以有效避免二者之间在项目支出上的交叉。这些争议主要集中于两个方面:一是收取收益的企业范围过于狭窄,二是收益收取的比例过低。基于预算信托理论,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支出都应当以公共性为基本价值取向。
从支出的角度看,财政支出的方向体现着国家对社会公共需要的满足,是财政职能的具体化。但也不宜过高,因为公共支出的刚性特征及政府作为公共产品提供者的自利性,容易诱发政府的过度开支,进而导致资源的浪费。如果我国共产党害怕批评和检查,那它就没有多大价值了。
第一,不实行宪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民主权。第一个方面很重要,为维护宪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至上地位,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我们要以十六大报告为指导,尽快完善违宪审查制度,要对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及行政规章等法律文件进行审查,对那些违反宪法的,必须宣布无效,坚决予以撤销。这里的治是假治,是高度的中央集权乃至专制独裁,而乱则是真乱,是群雄四起、占山为王,乃至全面内战。其结果是可想而知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只会成为一句空洞的口号,人民当家作主只会是空谈,民主政治当然不可能变成现实,政治也就不可能真正是文明的。
党的领导主要是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通过制定大政方针,提出立法建议,推荐重要干部,进行思想宣传,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坚持依法执政,实施党对国家和社会的领导。值得高兴的是,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任务,虽未直接使用宪政一词,但与宪政的要求是一致的,而且对宪政各方面的基本要求都有所涉及。
[1](P732) 毛泽东同志关于宪政的论述是从实质上去解释宪政的含义的。正如一位学者所说的:所谓宪政,简言之,就是有限政府。然而,阜阳市仅土地方面的国有资产流失就高达10亿元,几大形象工程至少透支了阜阳未来10年的财力,阜阳经济元气大伤、前景殊堪忧虑。共产党愿意接受选民的判决。
综上所述,现代政治文明无不以人民主权、权力制约、人权保障、宪法至上为基本内容和特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不受制约的权力,必然产生腐败,这是人类历史证明了的千真万确的真理。民主政治与专制政治的最大区别在于,民主政治主张人民主权,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而不再主张国家权力属于某一个人或少数人。
总之,现代国家的民主政治都是以权力制约为核心的。[10](P180-181)当然,在中国的国情条件下,在新的历史时期我国应当如何具体开展竞选,这还需作进一步的研究。
[7] 可见,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我们手中的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不能停留在口号上,必须有制度作保证。这也是宪法产生的根本原因。
我们在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过程中,必须全面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人权。另一种是以权利制约权力,即通过规定公民的权利以限定国家权力的范围,并让公民通过积极行使选举权、结社自由权、表达自由权、知情权、请愿权、全民公决权等权利以制约国家权力。并明确指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改革和完善党内选举制度。二、只有实行宪政,才有真正的政治文明现代政治文明是宪政文明,实行宪政是现代政治文明的基本标志。在修改现行宪法之前(即在现行宪法体制下),我们可以先建立一个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领导下的专门委员会性质的宪法监督委员会,由它负责法律法规的事先事后审查,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有关宪法监督的决定提供审查结论和处理建议,切实为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履行我国现行宪法规定的监督宪法实施的职能服务。[4](P5) 可以说,在现代社会,政治文明是一种人权文明,一种人权保障文明。
摘要: 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奋斗目标,显然正确解读政治文明是当务之急。我们还要尽快批准《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
我们要以党的十六大报告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勇于创新,按照宪政的基本要求,全面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竞争也完全可以用于选举领域。
宪政理论和政治实践都告诉我们,建立健全权力制约机制应当尽快成为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2](P8) 可以说,现代民主政治就是宪政,因而现代政治文明也就是宪政文明。
正如胡锦涛同志在2002年12月4日首都各界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公布施行20周年大会上讲话所指出的: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首先要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几年前,广西玉林市原市委书记李乘龙由于受贿数额巨大而被判处死刑,他在临刑前说:我当上第一把手后,就几乎无所约束了,什么事都由我来拍板。山东解放区也明确规定:各抗日党派、群众团体及有公民五百人以上连署之个人,均得单独或联盟提出候选人名单及竞选政纲,向选举委员会声明登记,公开进行竞选。人民主权是一切民主政治的特征,它是民主政治的前提和基础。
(三)现代政治文明以人权保障为目的。第三,不实行宪政,就不可能有真正的人权保障。
全面保障公民的基本人权,不仅要求完善现行宪法关于公民基本权利的规定,更要求将基本人权的法定形态变成现实状态,把宪法规定的基本人权变成现实,由法定权利转化为实有权利,使每个公民都真正享有基本人权。因此,攀交上级领导就成了他的头等大事。
例如,以涉嫌经济犯罪被中纪委立案审查的安徽省原副省长王怀忠,虽文化不高,但对中国干部体制的研究甚至比很多专门从事干部体制研究的学者还要深,他比很多人都更明确地知道一条最基本的原理:现行的干部体制,实际上是上面领导说了算,一把手说了算。从我国现行宪法的规定来看,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的范围与过去相比,的确大大扩大了,然而从世界各国宪法的规定及发展趋势来看,还存在许多差距和不够完善之处,有待于修改补充。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只是基本人权的法定形态。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社会主义国家继承并发展了人民主权的民主政治原则,在宪法中规定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中国共产党章程也明文规定: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这对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具有全局性质作用。
党员和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成为遵守宪法和法律的模范。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人民行使立法权,但有必要接受宪法监督机构的审查。
[9](P57) 可见,竞选并不姓资,社会主义国家同样可以运用。正如一位从事政治学研究的学者所说的:一切政治的共同特点就是其始终伴随着程度与方式各异的冲突。
宪政区别于其他政体形式的根本特点是它为冲突各方提供了得到共同认可的、几乎可以化解、调和一切冲突的游戏规则。(一)要创造性地贯彻落实人民主权的原则我国宪法第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如果您对本站有任何建议,欢迎您提出来!本站部分信息来源于网络,如果侵犯了您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